视频大数据在检察院行业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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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发展,联网得到普及,大数据作为时代产物应运而生。大数据时代是一个将数据当作核心资产的时代, 数据呈现战略化、资产化和社会化等特征。随着数据作为国家战略资产意识的增强,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数据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大数据势必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入公共管理和政府治理范畴内。政府掌握着众多资源, 数据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得数据者得天下”正是对数据重要性的表达。同样,大数据在检察院行业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   检察院行业的大数据的基础来源

大数据在各行各业的应用都越来越深入,无论公安、交通、司法、医疗等等,无一不能脱离大数据这张网。检察院行业中,办案、审案、接访全程记录、群众来访记录等资料,成为各级机关可联网共享复用的检察大数据。

视频中心整合大数据

利用网络技术,全国各级检察院都在构建高效的信息集中控制体系,整合、汇聚各类现有、以及未来待建信息化系统的信息资源,实现高效的现代化集控应用,有效整合各级检察机关信息化平台中已有的大数据资源,实现检察院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检察院的审讯、侦查、公诉、监管等部门的业务需求。

视频中心以扁平化指挥的形式,将覆盖范围内的检察机关远程接访、控申接待室、大要案指挥中心、提讯室等执法场所的视频信号,全面整合接入各级检察机关数据库,实现了对执法司法场景监督全覆盖,对检察大数据的统一调用,并且以图形化的表现形式予以展现,简单明了,为领导提供视频信息化技术手段,便于领导决策分析。

审讯全过程音视频资料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各级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建设现代化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保证检察院部门执法、讯问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智慧化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可以满足检察院固定场所、临时不同场所的现场审讯和远程审讯需求,基于智能定位轨迹跟踪技术,实现办案区、审讯室内人员路径轨迹的全程跟踪记录,可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在移送逮捕、起诉时,这些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可与实际案件的审讯录像和执法轨迹录像关联,根据诉讼需要一并接受审查,实现审讯大数据一案一打包,促进执法规范化。

利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可以实现侦查与录制的分离,保证审讯过程的录像是真实可靠的,更好地监督审讯过程。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可以将审讯过程的录像接入统一管理平台,使上级平台更好掌握基层机关执行制度的情况,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维护司法公开透明。

远程接访视频记录

借助远程接访,群众可以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上下级检察机关可以联合接访,共同研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远程接访,可以获得相应的接访数据,给决策层带来民情信息的大数据基础,通过分析监督,获得民情民意最真实的反馈。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可实现点对点视频接访、多方联合接访、远程案件交办、接访远程监督等多项应用,为接访数据的收集提供技术支持。

|   检察业务中的大数据应用

检察业务包括反贪贿赂业务、反渎职侵权业务、预防职务犯罪业务等,除了在同一业务系统中存放有数据信息外,各地还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开发了具有地方特色、紧贴检察实务的各类应用系统,这些系统也是大数据应用的重要平台。

视频中心联网

检察机关视频中心的联网应用,可以将覆盖范围内的远程接访、指挥中心等系统统一接入到视频中心系统中。整合的平台,可以将不同层级检察院的视频、数据汇总,进行统一的调用和管理,实现大数据的高效共通复用。

综合信息分析

对案件中获取的如电话话单、银行账单、电子邮件、手机及计算机中各类即时通讯软件的基础信息及通讯数据等结构化数据,以及视频、音频、图像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具备图形关联分析功能、数据清洗功能、可视化分析功能、地图轨迹显示功能等,为检察干警提供直观的决策帮助,提升办案效率。

对于审讯过程中获取的音视频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数据保存,为办案、审判提供证据支持,并能监督保障检察院工作透明化。

通过对不同地区接访数量的大数据分析,可以反应该地区官员行政水平,帮助检察机关发现贪腐行为、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做出反应,保护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接访全过程的音视频记录、电子资料等,都是为了保障接访过程公开公正。

远程案件讨论

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日常需要开会讨论处理大量的案件,运用网络技术、视频通信技术,建设远程案件讨论系统,集成数据会议功能,使各个检察机关的数据库实现共享复用,统一管理会议纪要、案件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替代传统会议介质,也使讨论案件更加便捷,极大提升工作效率,实现“面对面”互动交流。

将大数据应用在检察院行业,借助云计算,为检察机关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也为办案、破案带来线索和便利。检察机关日常工作被全部记录下来,也监督和保证了司法透明。运用大数据分析,检察机关能更有针对性、更科学地为群众服务。